陈(冲)最新专文如下:

八月下旬收到两份出版品,一是联合信用卡中心40周年特刊,一是经济学人杂志(内有信用卡组织问题专文),这两者的交集就是Payment,我之所以特别有感,因为四十年前,曾为中华企管公司翻译德国名着「付款与付款确保」(Zahlung und Zahlungssicherung),五十年前硕士论文,也以贸易付款为重心,个人生涯,关心Payment已久,也深感支付是一项既平常但却攸关民生经济的大事。

人类是经济动物,有商业活动,就有支付,大至国际贸易,小至零售交易,从互易到跨国货币的结算,都涉及支付,加上数位时代来临,科技使支付更快速、更安全、门槛更低,也更容易达到去中介化(Disintermediation)的境界,无卡片、跨通路的支付,甚至结合数位货币,都应该是水到渠成。

联合信用卡中心成立倏忽40周年,台湾早期因「远来和尚」反对信用卡,所以1974年民间业者以签帐卡为名发行支付工具,犹须表明没有信用功能,纪念特刊内虽号称当年系台湾第一张信用卡,其实妾身未明。记得当时中国信托公司(中信商银前身)友人前来推广签帐卡,仍需特别声明非信用卡,以免触法。1988年国产信用卡合法化,且在联卡中心下有一共同品牌,可惜命运多舛,九零年代Visa、 Master国际品牌获准在台发行,又值国人海外旅行风行,所以梅花标志的联合信用卡一蹶不振,1998年虽以U卡重出江湖,但仍饮恨收场,现在几乎无人记忆。翻阅联卡中心四十年特刊,其实就是国产信用卡一再重新定位的歷史。严格言之,台湾至今纵使是国内市场,仍是国际品牌横行,没有自有品牌的信用卡,不免有点感伤,看到特刊中胪列十余国家,都有自有品牌的信用卡,此种感觉更为强烈,相信或多或少与当年门户开放过急有关。这种情绪性反应下,不禁想到,联卡中心五十年的特刊(如果有的话),要如何描述届时的Payment呢?

同一时间,看到经济学人Duopoly hurts consumers and retailers(双头垄断损及消费者与店家)的标题,谈到国际信用卡组织利润丰厚,V及M两家不仅占全美交易3/4,也是全球获利最高公司(净利率达51%及46%)之一,这些信用卡平台,主要收入是抽取交易金额的2-3.5%,尤其在美国几无上限,不似欧盟有0.3%法定上限,或像中国电子支付约在0.1%之谱,这些经由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透过转嫁,就有经济学人所谓「损及消费者与店家」之说,这中间又以用不到各种优惠计画的低收入家户,负担最重。前些日子(7/28),十年前引进签帐卡费用上限的美国参议员Richard Durbin,又提案立法Credit Card Competition Act,并获得跨党议员支持,希望店家对信用卡平台有选择权,其中一家又必须是小型组织。结果如何,各方角力下,尚无定论,但表示信用卡平台的暴利,已成眾矢之的,非信用卡的支付终将抬头。

支付衍生的问题,千丝万缕,由赊帐到签帐单、由签帐卡到信用卡、由卡片到无卡(app-based),未来如有CBDC或是DCEP(央行数位货币),日常生活的支付,必将有重大改变。中秋前夕,中国人民银行发表谈话,要在数位时代「钱同币、币同形」的基础上,实现数位人民币与电子支付工具的互联互通,消费者更可「一码通扫」,目前正推动加载智慧合约方式,完成订制化支付,如此普惠金融的发展,又将是另一番景象,中央银行、金管会幸勿以为是杞人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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