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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最高检14日发布检察机关督促整治非法採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安徽省某公司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过程中,仍非法开採风景名胜区矿石,造成大面积生态破坏,检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追究非法採矿刑责的同时,提出5%的惩罚性赔偿金。合计赔偿2872.6667万元(人民币,下同)。

大陆最高检察院主张,检方在确定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时,应依据生态修復成本、被告认罪态度、及经济情况,确定惩罚性赔偿金比例。

澎湃新闻报导,最高检这批发布典型案例共8件,其中5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是提起诉讼的案例,3件是诉前程序案例。

上述典型案例显示,大歷山毗邻长江,是安徽省省级风景名胜区,是东至县的生态屏障,具有重要生态价值。安徽省某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A公司)开採的石灰石矿山位于大歷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内,该公司长期超规模开採,造成大面积生态破坏,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案情显示,东至县检察院于2021年3月5日立案,多次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画局、公安部门实地勘察查明: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2017年底前关闭该矿山并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但A公司治理过程中仍然非法开採。

经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4地质队核算,A公司超採矿石93.27万吨,东至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价格2798.1万元。安徽大学作出的生态现状调查报告指出,A公司非法採矿导致矿坑土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失调,生物生产能力下降,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东至县检察院审查认为,A公司非法採矿行为损害后果严重且行为人具有明显故意,可以按照大陆《民法典》规定提出惩罚性赔偿,遂以东至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的A公司超採矿石财产损失2798.1万元为基数,结合被告认罪认罚情况、经济状况等因素,提出5%的惩罚性赔偿金共计139.91万元。

2021年5月11日,东至县检察院向东至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依法追究A公司、邵某平非法採矿刑事责任的同时,诉请判令A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邵某平连带赔偿因非法採矿行为导致的生态修復、评估鉴定、惩罚性赔偿金等共计2872.6667万元。今年2月7日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判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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