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15日报导,应乌兹别克总统米尔济约耶夫邀请,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14至15日国是访问乌兹别克,并出席撒马罕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22次会议。中乌双方一致认为,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0年来,双方保持坦诚开放、富有建设性的高层对话,在政治、外交、经贸、人文等领域建立起高效协作机制。中乌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保持高水准协作,成为本地区国家间关系典范。

双方决定进一步深化新时代中乌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特此声明如下:

一,双方强调,中国和乌兹别克均处在国家发展、民族復兴的关键阶段。中方坚定支持乌方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尊重乌方和平、开放、务实的外交政策。双方将扩大互利合作,巩固友好和伙伴关系,在双边层面践行命运共同体。乌方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双方一致认为,立法机构交往是中乌关系重要组成部分,在双多边层面加强立法机构交流将为深化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增进相互理解和互信注入动力。

三,双方愿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同「新乌兹别克斯坦」2022-2026年发展战略对接。

双方将全面充分落实现有双边文件及达成的共识,在各自法律架构内共同保障已商定的合作项目安全顺利推进,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合作。

四,双方强调,将致力于推动实施打造两国间高效交通运输走廊,包括建设最便捷线路的铁路和公路,推进中吉乌铁路加快落地建设。

五,中方欢迎乌方倡议的「关于宣布咸海地区为生态创新和科技区特别决议」得到联合国大会通过,该决议将有助于拯救咸海,恢復并改善周边环境,保护自然资源,提高地区人民生活品质。

六,双方强调,维护地区安全和稳定的优先方向仍将是打击「三股势力」,即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打击贩毒、武器、弹药和爆炸物走私、跨国有组织犯罪。

七,双方将进一步扩大文化、教育、科学、体育、旅游、考古、医疗卫生及制药领域合作,加强新闻媒体、学术机构、友好协会、艺术团体间友好交流。

八,双方指出,加强国际协作是两国高水准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和高度互信的重要体现。

九,双方重申一个和平、稳定、发展、繁荣的阿富汗符合阿富汗及地区国家共同利益,强调尊重阿富汗独立、主权、领土完整和民族团结,不干涉阿富汗内政,支持「阿人主导、阿人所有」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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