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电影《角头》担任临演的竹联帮东堂「东新会」成员李振豪等人,诱骗85名国人赴柬埔寨获利1470万元,李嫌等4要角起诉后,台北地方法院裁定4人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李政豪等4人提抗告,遭台湾高等法院驳回确定。
高院认为,李振豪等人涉犯罪嫌疑重大,犯罪行为属集团阶层较高之核心人物,具较高机率与尚未到案之共犯、证人为勾串、灭证;本案属境外犯罪,有多数共犯仍在柬埔寨,足认有羁押原因且有羁押之必要。
高院指出,本案确有未到案之共犯、证人仍在境外,李等人之行动电话及本案证据虽经扣押,然联繫方式非仅行动电话一途,若任令具保在外,仍有湮灭罪证之虞,4人抗告理由不可採,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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