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T集团(Gold Mining Tech Incorporation)台湾区蔡姓负责人2017年伙同黄姓女子,对外声称有发行固定利率增值的「GOCOIN」虚拟货币(G币),提供月息81%,配合西非黄金採矿方案,获取高额投资报酬,并透过招待旅游、高额推荐奖金等制度,吸引30余人投资,吸金2600多万,直至投资人拿不回本金才察觉有异。新北地检署今依银行法起诉蔡男、黄女。

检警调查,蔡姓男子宣称GMT集团是新加坡合法公司,主要业务是非洲几内亚黄金矿石开採,并发行G币,提供投资交易;黄女原是GNT集团前身公司的投资人,2017年透过友人与蔡男认识,因为长期投资,也与蔡男认识,从投资人身份转为台湾区重要成员,配合蔡男做投资招募、收取投资款等运作。

蔡男、黄女为了壮大集团发展,2017年起邀请投资人参加未在台北、新北、宜兰各地的分享会,向投资人声称,会员资格依据投资金额分级,最高投资3万美元可成为钛金会员,用3.2美元可兑换等值G币,并保证G币数值每日固定以2%增值(复利换算月息81%),投资金额70%将用于投资G币,其余30%集团会用来投资「黄金採矿方案」,该方案每月可领取投资金额10%利息,并按会员等级决定利息领取期间。

另外,集团还给予介绍奖金、对碰奖金等制度,吸引投资人引荐亲友担任下线,扩大吸金规模,并将金额匯入蔡男、黄女等人帐户。

由于会员要提领本金、利息需要办银联卡兑领,投资人后续想透过黄女申办卡片未果,集团网站也无预警关闭,蔡男、黄女更屡次藉辞推托,因此察觉有异,提出告诉,全案才遭揭发。两人到案后也坦承犯行,检方后续认蔡男、黄女所为均违反银行法,予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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