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化彰化厂2014年因汽电系统操作到期,二度向彰化县政府申请展延遭驳回而被迫停工,向县府提告国赔后,彰化地院日前判决县府应赔偿4亿7704万元。彰化环团29日召开记者会痛批台化彰化厂燃煤排放废气,不只长期污染彰化,也让空气充满臭酸味道,如今却厚脸皮地向彰化县政府索取高额国赔金,呼吁台化撤回国赔诉讼。

台湾健康空气行动联盟执行长杨泽民29日在记者会中说明,时任彰化县长吕世明为增加当地工作机会,帮助台化设立彰化厂,故台化董事长洪福源才将彰化称为「起家厝」。然而,台化却接连在彰化设立燃煤设施,排放废气的烟囱仅60公尺高,工厂方圆5公里内总计88所学校、20万以上居民,长年吸进含有重金属成分的致癌物,如今台化却要跟县府索要赔偿金,非常不合理。

在地居民、彰化县环境保护联盟理事长张淑芬也说,在台化彰化厂运行期间,只要经过台化,都能闻到一股臭酸味,而她只要站在高处修剪自家树木,整条手臂跟衣服事后总是沾满黑炭。工厂不再烧煤后,居民再也不用每天闻臭酸味,空气品质已经好上许多。

杨泽民强调,彰化县既然是台化的起家厝,必须善尽企业责任,不只要撤回国赔诉讼,也要支付工厂周遭居民到医院接受肺部低技力电脑断层检查(LDCT)筛检费用,给长期因燃煤排放废气健康受影响的居民一个补偿与回馈。

立委陈椒华则批评,环保署一再偏袒台化,不只用诉愿结果压彰化县环保局处分,修正《空污法》时更订定「台化条款」,让工厂许可证逾期未准驳者,能依原条件持续延展,她很遗憾看见环保署修法时,让污染凌驾于环保之上的立场,也不禁质疑环保署沦为台化打手。针对该案,她将与环保署协调,让彰化县政府不必赔偿如此高金额。

台化彰化厂因M16、M17、M22等3座锅炉操作许可证即将到期,曾于2016年申请操作许可证展延,彰化县环保局当时以燃烧不符标准,2度退回台化展延申请并要求重提申请,台化不愿意而2度提诉愿,环保署皆认定彰化县政府行政处分违法。

事后,台化以彰化县政府违法行政处分,使机具停机、被迫停工无法营运生产等,向彰化县政府申请损害赔偿。彰化地院一审判决在2022年7月出炉,法官认为,县府违法的行政处分使台化被迫停产而无法营运,须赔偿4亿7704万6416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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