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男走私含尼古丁的电子菸油入境,分装后在网路贩售,警查扣送办。(警方提供/陈淑芬台中传真)
林男走私含尼古丁的电子菸油入境,分装后在网路贩售,警查扣送办。(警方提供/陈淑芬台中传真)
林男走私含有尼古丁的电子菸油,装进沐浴乳罐鱼目混珠入境,再分装后在网路贩售,警查扣送办。(警方提供/陈淑芬台中传真)
林男走私含有尼古丁的电子菸油,装进沐浴乳罐鱼目混珠入境,再分装后在网路贩售,警查扣送办。(警方提供/陈淑芬台中传真)

中市30多岁林男看好电子菸商机,与大陆友人合作进口电子菸油,装填入标示动物专属沐浴露的桶罐内,以鱼目混珠引进,入境后分装于购物网路贩售,林男主打电子菸口味近百种,噱头十足遭警方锁定。台中市刑事警察大队今天表示,经至林男家中及仓库搜索,查获电子菸油3761支,警询后,依违反《药事法》移送侦办。

台中市刑大侦二队在去年底进行网路巡逻,发现有卖家在购物网站贩售电子菸,还以「只有你想不到,没有我们做不到的口味」为噱头,吸引瘾君子上网购买,所贩售电子菸油口味应有尽有,多达近百种,警方持续追查发现,所贩售电子菸油内含有尼古丁成分。

警方锁定38岁的林男展开搜证、调查后,持台中地方法院搜索票前往林男住处及仓库搜索,起获市价超过250万元的电子烟油3761支。

侦二队长洪纬儒表示,林男见风行电子菸风行,与大陆友人合作,买进大批含有尼古丁成分的电子菸油,再装入的动物专属沐浴露罐中作为掩护,再走私通关进口,以规避查缉,电子菸油入境台湾后,再由员工进行分装,在网路销售。

全案经检察官谕令林男缴回犯罪所得,给予缓起诉处分。

警方表示,含有尼古丁成分的电子菸,纳入药品管理,目前卫生机关并未核准电子菸产品,业者如果擅自贩卖、供应或意图贩卖而陈列,依《药事法》规定,将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千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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