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时中勘灾遭爆料座车大违规,先违停在公车停靠区,再闯红灯、违规大迴转等,虽然警方接获检举后已依法开罚,但议员及民眾仍质疑员警当时为何没有开启密录器,及为何不公布警车的行车纪录器?警方除解释原因外,也强调已公布路口监视器画面,清楚还原整个违规过程,且依法开罚,绝无隐匿的可能。
先前曾因违停、被员警密录器录下而引发争议的国民党市议员徐巧芯,今要求员警公布密录器,却被分局告知密录器没开,甚至连警车行车记录器都已洗掉,让徐巧芯大酸「都是台北市民却两套标准,碰到陈时中总是所有资料就不见,就像3+11会议纪录一样直接消失。」
警方表示,当时成功路五段与康湖路口严重积水,员警在路口竖立交通锥实施交通管制措施,防止发生意外,站在路中央的员警看到陈时中的座车自康湖路驶入该路口,因该车闪着双黄灯警示,且车速缓慢,员警认为可能需要协助,因此上前提醒驾驶不要开往右侧积水区,员警认为当时并非遇到「状况」,所以没有开启密录器,即指挥车辆左转成功路离去。
警方公布路口监视器画面后,清楚看到警车就停在陈时中的座车前,因此,议员要求公布警车的行车纪录器,内湖分局表示,警车行车纪录器容量为32GB,可录制5、6个小时,因当日无特别储存,所以已经被覆盖洗掉,今天下午2时检视该车行车纪录器,最旧的画面是18日凌晨。
市警局表示,依据规定,执勤中发生交通事故、处理事故、纠纷或争议之影音资料,带班人员应于勤务结东后 ,将该资料转移专用电脑或外接扩充硬碟保存,并建立影音资料目录清册。不具有证据价值之影音资料,不须转移保存,暂存于记忆卡内,俟其录满后,自动覆写消除。所以员警依规定没有保存并无问题,且现场有路口监视器,可还原整起事发经过,警方没有必要隐匿或是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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