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局副局长张玉煇表示,为引导保险业循序渐进接轨新版国际保险资本标准(ICS),金管会分为3阶段导入现行资本适足率(RBC)制度内。其中,国际保险监理官协会(IAIS)订定的巨灾风险范围,包括天灾、恐怖攻击、传染病及信用保证等。
金管会已分别于2020年及2021年,将「火险」、「车体损失险」及「工程险」、「货物运输险」承保地震、颱风洪水等天灾风险纳入产险业及再保险业的RBC风险资本计提,以反映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涉及天灾风险,并促其强化承担能力与重视天灾风险管理。
金管会原订保险业今年须将恐怖攻击、传染病及信用保证等巨灾风险纳入风险资本计提,惟5月以来爆发的防疫双险理赔之乱,使产险业遭逢重创,产险公会近日对此提出建议,希望能将3大巨灾风险资本计提时程延后至2024年实施。
张玉煇指出,若今年要求保险业将上述3大巨灾风险纳入资本计提,评估虽对业者影响不大、但并非完全没有影响。同时,目前防疫双险理赔尚未脱离高峰、理赔持续增加,保险业已全力投入相关资源。
张玉煇表示,考量产险业目前须全力处理防疫双险理赔、优先保障保户权益事项,且距离2026年ICS新制接轨日仍有3年缓衝期,为使保险业稳步接轨ICS,因此决议採纳产险公会建议,将3大巨灾风险资本计提时程延后至2024年底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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