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受乌俄战争加剧、通膨疑虑及金融市场主要国家加速升息等国际政经情势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全球股市大幅波动,我国证券市场连动震盪,为维持证券交易市场之秩序及稳定,保障投资人权益,避免个股价格因放空交易行为加速跌势,金管会于宣布自即日起採行两项措施:

一、 投资人融券卖出或向证券交易所借券系统、证券商或证券金融事业借券卖出上市(柜)股票及臺湾存托凭证,于该有价证券当日收盘价跌幅达3.5%以上,次一交易日不得以低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融券及借券卖出,惟次一交易日之收盘价跌幅仍达3.5%以上,则持续进行价格限制措施。但证券商及期货商因办理业务之买卖报价或避险需求所为之融券及借券卖出,不在此限。

二、前述限制不得以低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融券及借券卖出之交易日,投资人从事有价证券当日冲销交易,现券卖出后未完成反向交易,其卖出价格低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者,不得变更交易类别为融券卖出或借券卖出。另金管会表示,请证券商多提醒投资人注意相关交易风险。

金管会表示,将持续密切关注国内外金融情势及证券交易市场动向,适时审慎评估及进行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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