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控告老公郑男外遇,去年3月起失联,与黄女同居,多次亲密进出胞弟的宫庙,婆婆还公开向信徒宣称,黄女是郑的女友、已怀孕,人妻怒持黄今年4月间生子的生产贺卡,控诉她与子女都深受打击、承受精神痛苦,请求两人连带赔偿。法官依经合法通知两人,均未出庭、未提书状争执,而视同自认,判赔50万元,可上诉。
人妻说,老公自2013年间起即经常出国未归,从去年3月间起甚至连电话也不接、传讯也已读不回,还与黄女同居,两人去年5月间起多次进出郑的胞弟所开设宫庙,甚至,婆婆还公开向该宫庙信徒宣称,黄女是儿子的女友,且已怀孕。
人妻指控,黄女在今年4月间生下1名男婴,并拿出生产贺卡为证,怒控黄女明知郑男是已婚之人,竟与老公发展婚外情,两人外遇竟还怀孕生子,她与子女遭严重打击,侵害配偶权情节重大,向两人请求连带赔偿抚慰金100万元。
法院经合法通知郑、黄,但两人均未出庭,也未提出书状陈述或声明,依民事诉讼法规定视同自认,而认定人妻主张为真实,两人侵害配偶权行为,导致人妻难免被周遭亲友指点窃论,造成精神打击、悲愤、沮丧,审酌加害情节、被害人痛苦程度及双方身分、地位、经济等状况,判郑、黄两人连带赔偿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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