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烟火哥」邱铭祥与蓝姓女子因行车纠纷结怨,经常凌晨到蓝女新北市新店区住处外放烟火,屡被警方送办,警方虽依违反《社维法》移送17次,但仅2次被法院裁罚,邱男有恃无恐在今年初至5月间,自己或与友人吕理杰10次施放烟火、或以烟火改造成「多管式」爆裂物恐吓蓝女及邻居,台北地检署26日依《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刑法》公共危险、恐吓公眾、恐吓危安、偽造文书等罪起诉邱、吕2人,并以邱男恶性重大,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邱男目前在押,检方因预计羁押期限至明天为止,将在今天移送北院审理。
34岁邱男因与蓝女发生车祸纠纷,自前年1月起到蓝女位于新店住处附近放鞭炮、玩仙女棒遭检举,警方虽一再将邱男送办,但邱辩称春节期间玩鞭炮很正常,台北地院认定他未违反《社维法》,数度裁定不罚。
邱男变本加厉,去年2月还对蓝女泼粪、4月尾随蓝女逼车,5月散布蓝女确诊的假消息传单,北院今年8月依散播疫情讯息、强制及强暴侮辱等罪判邱男应执行2年2月,但邱男却仍今年6月因又再放烟火及爆裂物恐吓蓝女,遭北检声押禁见获准迄今。
起诉指出,邱男自今年起持升空类烟火,或取出烟火内的筒管,以胶带绑制至多管式爆裂物,一再至蓝女住处施放,发生巨大声响,并喷溅高温火花及白色浓烟,引发附近居民恐慌,甚至传讯息恐吓蓝女。
今年5月10日深夜,邱男与吕男为掩人耳目,事先在机车车牌贴胶带,再骑车持自行改造的多管式爆裂物至新店中兴路天桥上施放,令附近居民心生畏惧。
检方认为邱男仅因私人微怨,自2020年起不断以各式手法骚扰、羞辱、恐吓蓝女,甚至牵累无辜,频繁于深夜时分施放高响度及亮度的爆裂物或烟火滋扰当地居民,危害乡里长达2年有余,且犯后毫无悔意,迄今未能深刻体认自身行为造成之严重危害,不但视外部法律如无物,对于民眾安危漫不在乎,恶性重大,建请从重量刑。
至于吕男因坦承不讳,检方认为若他在审理期间仍愿意正视自己过错,请法院从轻量刑,以启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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