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参选台北市议员的谢和弦遭中选会取消资格,他委由苏焕智律师提出假处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选举登记期间截止,谢男尚未将刑事判决宣告刑所易科之罚金全数缴纳完毕、无法登记为侯选人,裁定驳回,谢不服提抗告,遭最高行政法院驳回确定。
谢男因犯施用第二级毒品罪,经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月,并谕知易科罚金之折算标准确定,检察官准予易科罚金及分期付款,谢在今年10月14日提前缴纳罚金执行完毕,但他申请登记台北市议员候选人,遭中选会以经判刑确定尚未执行完毕,处分不准许。
谢主张中选会是违法的行政处分,且选举订于11月26日举行,抽籤日10月21日后,选举公报及选举票即将印制,故有急迫性,他无法参与选举有不可回復之损害,有必要于提起本案诉讼前声请定暂时状态处分,请法院裁定中选会将他暂列候选人名单,参与选举活动。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公职人员选举候选人有无消极资格条件之判断时点,是以「登记期间截止时」为准,而不是以「公告时」作为消极资格条件有无之判断准据,谢没有在9月2日前将刑事判决宣告刑所易科之罚金全数缴纳完毕,其所受刑罚应属尚未执行完毕,裁定驳回,经抗告,遭最高行政法院驳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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