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澎湖县长候选人陈光復4日上午09:30前往澎湖地检署,按铃控告国民党县长候选人赖峰伟针对「重光BOT案」发放不实新闻,意图使人不当选。陈光復说赖不仅瀆职,还毁谤他是「败家子」的说法,显然与事实不符,违反刑法第310条第1、2项之加重诽谤,及公务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04条意图使人不当选的法条。
陈光復一早出现在澎湖地检署门口,在助理的陪同下按铃申告,他针对赖阵营发布不实指控「重光BOT案,陈光復导致县府损失1亿6千万以上...」相关内容,提出严正的抗议与驳斥,认为是严重的抹黑与毁谤行为。
陈光復强调,重光BOT案在他努力下完成招商的工作,之后远航公司发生财务问题,才会造成事后的争端。澎湖县政府于 110 年 9月 10 日仲裁胜诉,仲裁庭判决厂商需赔偿1.6亿元给澎湖县政府,厂商兴建的一切地上物及兴建工程所有权均移转县府所有。
陈光復说,因赖峰伟的无能失职,逾期声请执行,反让其他债权人抢先执行,并且未在期间内异议,白白让1.6亿元追讨困难。赖不检讨自己的行政失误,反倒透过自己的失职缺失来泼脏水,并于脸书及新闻上发布该不实讯息。所以他也要向监察院提出陈情,追加赖的瀆职行为。
陈光復指出,将针对赖峰伟的不实陈述,提出违反刑法第310条第1、2项之加重诽谤及公务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04条意图使人不当选之诉。陈生气地告诉现场记者,要让赖峰伟即使当选了,也要面临当选无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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