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陈乔庭前年担任宜兰县员警时利用执行护钞、防诈勤务,向91岁老翁及妇人各诈骗40万元和37万元,最高法院驳回陈的上诉,考量他坦承犯行,依公务员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将陈判刑9年11月,褫夺公权3年。全案定谳。

陈乔庭在2020年11月26日于派出所值班时,林姓妇人因接获诈欺集团成员电话遭诈骗28万元到派出所报案,陈乔庭因家人及其本人高额债务缠身,亟需用钱,竟向林女说要借用30万元做为诱饵,才能引出诈欺集团首脑,骗取30万元后来又骗走7万元。

去年1月22日上午91岁的老翁到银行提款40万元,欲支付房屋修缮之费用,银行行员主动向派出所提出协助民眾护钞之需求,陈乔庭执行护钞勤务,却利用对方年事已高且为独居,向老翁说派出所可以先帮忙保管该笔40万元,诈得40万元花用殆尽。

后来,老翁到银行询问柜台行员护送其返家之警员姓名,并到派出所认出陈乔庭,经警调查才循线查获陈的犯行。

宜兰地方法院一审将陈判刑10年,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考量陈男执行警察职务多次经核定工作绩优记嘉奖、记功表现良好,却利用职务上机会诈骗,所为显不可取,念及他坦承犯行,与老翁达成和解但未实际赔偿,改判刑9年11月,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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