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人妻小仙与职业军人发生不伦恋,男方多次传送咸湿讯息遭人夫抓包,最后被告上法院赔偿6万元。但今年3月,人夫又发现小仙偷吃另一名男子,气得再度提告小王并求偿50万元,但法官以「举证不足」驳回损害求偿,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人夫主张,该名职业军人明知小仙已婚,仍于2021年11月间多次与小仙发生性行为,还以通讯软体LINE传送「好啊,一起通奸罪要不要」、「只想跟你两人运动……」、「两人运动做到死」、「想打炮,明天见」等语,明显逾越男女正常交往分际,侵害他的配偶权,故依法请求50万元抚慰金。
对此,职业军人声称,并无与小仙发生性行为,也不晓得小仙为有配偶之人。但桥头地院审理时,法官发现职业军人与小仙的对话纪录,虽提及「内射」、「打炮」、「干一干怀孕了」、「很久才内射一次」、「两人运动」等隐含性行为的内容,但因讯息日期不明,男子也无提出证据证明该讯息传送时男方知情小仙已婚,判决要赔偿6万元。
但小仙今年3月间又被老公发现,她经常和一名男子外出,男方还开车直接到家中载她出游,,两人间又有暧昧对话以及紧靠一起的亲密合照,气得提告求偿50万元。
但男方辩称,他在今年4月20日始知悉小仙为有配偶之人,女方丈夫所提指控皆在此日期之前,法官认为,丈夫举证无法证明男方所为是在4月20日之后发生,直接驳回其求偿之诉,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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