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方法院许姓法官向云林地检署提出刑事委任状,担任其父提告公然侮辱、公共危险罪的告诉代理人并到庭陈述意见,司法院认定她违反法官伦理规范,前年职务评定结果「未达良好」,她提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处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司法院处分没有违误,驳回其诉讼。可上诉。

许女遭司法院在2020年评议会决议,认定她在2017年至2019年担任其父所涉伤害案件告诉人,构成「执行律师职务」情形,违反法官伦理规范「法官不得执行律师职务」规定,曾经遭苗栗地院院长给予口头警告之职务监督处分。

司法院认为许女违反职务上应遵守之法官伦理规范,影响司法形象及一般人民对司法之信赖,决议其2019年职务评定列为「未达良好」,许女不服司法院处分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许女确有担任其父亲告诉代理人,涉及法庭内活动之律师业务,已构成「执行律师职务」情形,司法院职务评定「未达良好」,核无违误,驳回她的请求。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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