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跨国企业或个人藉由低税负国基成立受控外国企业(CFC)规避税负,保留盈余不分配,规避台湾的税负,行政院已经核定,营利事业与个人CFC制度,将从2023年1月1日上路。
不过企业近期提出疑义,希望金融资产未实现损益,因为尚未实现、分配,若纳入CFC缴税,等于是提前缴税,对业者来说压力增加。
财政部表示,日前已经针对公会、会计师等发问券询问业者意见,并且预计25日回收意见并整理,再进行下一步研议。
财政部表示,CFC制度实行在即,建议纳税义务人早了解CFC制度,评估税负影响程度,企业也改变过去出税规划思维,按期在各国实质经济活动执行功能,使用之资产及承担的风险,合理分配利润,重新回归经济因素考量,检视及调整现行投资架构。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