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上尉特勤人员前年4月担任中幅驻地(副总统赖清德官邸)值日官,负责警卫任务、接听战情电话等工作,但却未请假,10个月内高达29次私自外出到基隆的朋友家吃饭过夜,隔天才返回,法官依29个擅离勤务所在地罪,判拘役120天,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
判决书指出,男子去年9月已退伍,原为宪兵指挥部警卫大队上尉副区队长,前年4月支援国安局特勤中心,经担任中幅驻地(位于新北万里,又称万里寓所)值日官,应24小时全时戒备驻地周边安全,并协调、管制各任务编组单位人员,竟未经请假擅离勤务,前往基隆的朋友住处用餐、休息,翌日才返回驻地。
法官认为男子犯陆海空军刑法第35条第1项前段之擅离勤务所在地罪,先后29次擅离勤务所在地,审酌他于犯罪侦查机关未发觉前,主动向服役单位及宪兵队自首,应依刑法第62条减轻其刑,身为军人本应重法守纪,竟弃营区安全于不顾,担任卫哨勤务时多次擅离勤务所在地,影响军队纪律及营区安全管控。
法官依29次陆海空军刑法擅离勤务所在地罪,判处王男拘役120天,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还须支付公库5万,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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