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公民权未能过关!18岁公民权推动联盟总召集人、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理事长林月琴表示,虽然结果不是乐见的但仍发生,希望再等4年或是直接使用释宪的方式,「世代同行,继续把事情完成」。

立法院院会今年不分党派一致同意「18岁公民权修宪案」,明定年满18岁中华民国国民,依法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参加公投及被选举权,公告半年后在今天由公民复决,这也是中华民国歷史首次交付公民复决的修宪案。

#18岁公民权 #联盟 #18岁公民权修宪 #复决 #释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