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姓男子前年随机闯入住家,他看到吴姓女子熟睡中,用手摀住她的口鼻,吴女惊醒后用脚踹开陈男,陈男才松手逃逸,刑事部分陈男被依侵入住宅等罪判刑5月,可易科罚金,民事部分,吴女提告求偿,台北地方法院判决陈男须赔偿8万元确定。
24岁的陈男在2020年12月11日凌晨6点多,无故侵入台北市某住宅5楼,他看见吴女和女性友人熟睡当中,一手捏住吴女鼻子,一手摀住吴女嘴巴,吴女惊醒后用脚踢、踹,质问陈要做什么,陈男才慌忙逃跑。
吴女提告求偿部分,台北地院审酌陈男在凌晨他人仍熟睡时,侵入被害人住宅,并摀住原告之口、鼻,致其惊醒后仍未放开,考量加害程度及被害人所受精神上痛苦之情形,判赔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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