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遏止「投机炒房」,今天立法院终于完成《平均地权条例》修正草案三读,包括新增「限制预售屋买卖契约转售」、「严罚炒作行为」、「建立检举奖金制度」、「管制私法人购屋」、「解约申报登录买卖契约」等5大新制度,主要目的是要补足在现行打炒房措施效果不足的缺漏。
民进党立委江永昌盘点目前已在施行的打炒房政策,包含「央行调整选择性信用管制措施」、「房地合一税2.0」等,核心思维是利用「加税、加利息、减少贷款成数」的方式降低资金供给、增加交易买卖成本,但炒作房屋之所以有利可图,在于「增加的负担」都被投机客算做成本费用,当炒房所赚得的高额利润可能是大于这些打炒房措施所增加的成本时,炒房动力就不会消失。
江永昌说,这次《平均地权条例》修正关键之处,在于要从源头管理屋源,透过「限制预售屋转售」与「管制私法人购屋」等政策,把住宅留给真正有需求「居住」者购买,让住宅不再是投资工具,来避免投机客持续利用「不当加价炒作」、「定锚效应」玩弄房市的行为继续发生。
为了加速完成《平均地权条例》的修正,在朝野各党派的高度共识下完成修法,但江永昌认为,通过的条文仍有缺陷,首先是应新增「不法利得应独立追缴」制度,使炒房真正变成无利可图,避免当炒房的利润大于或等于罚锾时,违法炒房行为就仍有诱因或动机。
江永昌说,但行政单位认为仍需要审慎评估配套因应,恐影响原定的立法期程,因此江永昌先以附带决议的形式,要求内政部要在6个月内就此制度进行研议,向立法院提出研究报告。
江永昌表示,第2点则是连带责任应有界限,修法后「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从业人员」出现炒作行为时,修法虽然订定该法人或自然人需受相同处罚,但江永昌认为,也应增加法人或自然人已尽力防止犯法行为时的免责规定,期待日后对此应该再提出法律修正补足。
江永昌认为,此次《平均地权条例》的修正,其目的是要打炒房而不是打房;修法后,以预售屋市场为例,消费者必须理性评估自己在交屋前的经济能力,并做好财务规画,避免受业者行销话术影响而衝动购屋,而对于销售端而言,则是更需注意过去习惯的销售手法、语言,避免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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