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修正「菸害防制法」,全国家长会长联盟暨台湾拒菸联盟认为,修法结果和民团诉求仍有明显落差,并点出4大隐忧,包括图文警示比例过低、未禁止所有加味菸、「健康风险评估」一词恐误导民眾,以及未全面管制加热菸载具,对于修法结果只能含泪接受,并持续监督政府确实执法,避免新兴菸品危害下一代。
台湾拒菸联盟表示,衷心感谢林为洲委员主持5次朝野党团协商,加上林奕华委员、吴玉琴委员及陈椒华委员的坚持力挺,全力阻挡国健署一度声称「加热菸载具应视3C产品管理」的荒谬作法,让加热菸载具未来无法进行广告、宣传、自动贩卖、网购邮购、开架展示,也限制购买年龄,不让台湾沦为加热菸品广告的新乐园。
然而,由于立法院三读通过的条文暗藏许多漏洞,为了保护国人及下一代的健康,台湾拒菸联盟强调,必将继续且更小心翼翼的监督政府执确实执法,以防止新型菸品危害下一代。
台湾拒菸联盟点出「菸害防制法」修正条文内藏的4大隐忧:
首先是菸盒印制警示图文方面,原本政院版提出85%,被民进党委员砍到剩50%,歷经16年的修法,让台湾从全球134个执行菸害警示图文的国家中,排名倒数第四「跃升」为倒数第十五,在全球仍处落后地位。
其次是加味菸方面,原本政院版正面表列「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等口味菸品」,被改为「菸品不得使用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禁止使用的添加物」,民团强烈担心,只要菸商一施压,难保国健署又弃械投降,不敢禁止或存在模糊空间,令人遐想而不作为。
第三,国健署坚持使用「健康风险评估」一词,但世界卫生组织已指出这是是误导性的文字,立法委员也强烈反对,但国健署仍坚持不改用「菸品上市审查」,恐成日后菸害防制大隐忧;且国健署目前无法提出健康风险评估的初步版本,不知道国健署何来的坚持?还是喊喊口号,根本是假风险评估之名,而行开放之实。
第四是加热菸载具管理方面,根据世卫决议「加热菸载具应比照菸品管理」是最明确易执行的方式,但国健署偏偏不採纳,还坚持採逐条研议修订,不但造成协商过程冗长繁琐,最后禁止加热菸品载具广告促销,但是加热菸载具包装却无须印制健康警示图文,等于载具规范只做半套,难道保护国人的健康也做半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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