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ent公司爆发个资外泄风险事件,交通部公路总局今日认定业者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规定予以裁罚,新北市交通局据此认定iRent公司未善尽维护管理疏失之责,将依「新北市共享运具经营业管理自治条例」裁处业者最高9万元罚锾。
交通局综合规划科长吴政谚表示,交通局于1月31日第一时间得知事件发生,隔天上午就立刻通知并续发文给iRent要求说明,并于2月4日派员前往督导,认为iRent于新北市投放车辆提供市民共享运具服务,应负起完善保护用户个人资料责任。
经交通部公路总局今日认定iRent违反个资法,并予开罚20万元。交通局据此认定iRent未善尽维护管理疏失之责,影响民眾权益甚鉅,且外泄个资潜在风险达40万笔,情节重大,故依「新北市共享运具经营业者管理自治条例」第5条第1项第3 款及第12 条规定,裁处业者9万元罚锾。
交通局表示,用户如有遭受个资外泄发生权益损失或消费纠纷,可提供相关事证资料,市府将协助函请中央主管机关裁处,并协请消保官协助,维护民眾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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