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姓男子日前经过新北市某服饰店,看到里面的女店员年轻貌美开始不断骚扰,1天内连续前往该店4次,并以「我xx很大!」、「要不要当我女朋友」等言词骚扰对方,最后遭拒还脑羞成怒,呛声:「抓妳头去撞墙!」、「妳没被杀过吗?」士检日前依跟踪骚扰罪起诉江男。

起诉指出,江男对服饰店女店员心生爱慕,2023年1月9日凌晨1时,在被害人收拾准备打烊时闯入,向女方表示:「小姐,借根菸来抽?」女方回绝没有后,江便以猥亵眼神盯着被害人,过了很久才离开。

9日中午12时许,江又跑到店里假装买衣服,又向女店员表示「我满喜欢你的,要不要当我女朋友?」、「我是来看我未来女友的」,后来更说:「我xx满大的」,让被害人十分不适,转过头不想再看到江,江此时「见笑转生气」,呛声:「抓妳的头去撞墙!」、「如果让我哭,我也会让妳哭!」最后悻然离去。

9日傍晚6时,江男第3度前往该店,被害人一看到他便露出不悦、害怕等表情,江不满表示「妳那是三小表情?」接着走近站在梯子上整理货品的被害人,伸手触摸对方的鞋子,女店员吓得向后缩,江却嘻皮笑脸表示「以为我要推妳?我没有哦…」待了约10分钟后才离去。

同日晚间11时,江又跑到服饰店说要买衣服,被害人一看到他便退开,了解状况的女店长此时上前,表示要江离开否则报警,脑羞的江此时又呛声「报警啊,我没在怕,还是妳要「抱紧」?」因女店长严词要他离开,江后来更表示「妳是没被杀过吗?」让2女忍无可忍报警。

警方到场后将江逮捕,因有店内监视器为证,江只能坦承连续4次到店骚扰,检方根据被害人证词及影像,认定江反覆、持续性骚扰被害人,涉犯跟踪骚扰及恐吓危害安全罪,依法起诉并请法院从重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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