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今(14)日宣布,高中以下含市立国中、国小、幼儿园及特教班,即日起给予代理教师完整聘期。由于台中市高中早已实施代理教师完整聘期制,所以今日新宣布之规定,适用于市立国中、国小、幼儿园及特教班。
台中市政府表示,考量学子受教权年度完整性、教学延续性、稳定师资,让教师能专注教学工作,代理教师完整聘期即日起实施,111学年度第二学期聘期延至7月31日,以衔接112学年度完整聘期。
经台中市教育局统计,台中市国中小代理教师2310人、公幼及特教班代理教师128人,共计2438人适用完整全年聘期,教育局每年将增加约2亿2千万元支出。
台中市政府说明,台中市今日宣布实施,亦关切全国各县市标准一致性,使全国代理教师权益相同。另各县市财政能力不同,导致部分县市可能实施困难,造成代理教师聘期一国多制,故呼吁教育部2月20日召开之会议应有具体结论,并尽快完成相关程序,一致化全国代理教师聘期标准并给予地方政府公平补助。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