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卫生局日前接获民眾检举,指称芦竹区某血液透析诊所未落实分流,让新冠肺炎确诊病患和一般病患在同一个空间及时段接受洗肾透析治疗。卫生局表示,稽查后发现该诊所确有违规情形,将依传染病防治法第32条要求诊所限期在22日前改善,若仍未改善将开罚6至30万元。
卫生局说,桃园目前每日仍约有近2000人通报确诊,尤以血液透析个案通常有多重共病且免疫力较一般人低落、容易受到感染,属新冠肺炎的高风险族群,一旦遭受感染易发展为重症,为降低机构内传播风险,呼吁照护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及长照机构仍应提高警觉,落实感染管制措施。
卫生局指出,11日派员无预警至该诊所实地稽核,发现诊所未落实分舱分流等感染管制原则,违反疾病管制署订定「血液透析室之医疗机构因应COVID-19感染管制措施指引」,已依传染病防治法第32条责令诊所限期在22日前改善,如未改善将依法裁罚6至30万元不等罚锾。
卫生局提醒,设有血液透析的医疗院所,在照护确诊新冠肺炎病人时应遵循相关指引,以分流分舱、分区照护、固定团队、固定透析设备、固定空间为照护原则,安排于单独病室中接受透析治疗,如无单独病室,则应规画空间动线或以出入时间为区隔,远离主要动线的空旷或人流较少的角落区域或时段,以降低交互感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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