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高检署检察官林仲斌2011年任台南地检署黑金专组检察官,指挥侦办台南市警察局邱姓派出所长涉贪瀆案,遭前同事、台南地检署前检察官吴岳辉自诉违法监听案,台南地院2月8日认林仲斌触犯违法监听罪,判处林有期徒刑8月、缓刑2年,全案可上诉,林仲斌对此案判决结果不回应。
由于近日爆发行政院前发言人陈宗彦疑涉性招待,而该案当年由台南地检署前襄阅主任检察官林仲斌侦办警纪案时,查出王孝玮涉妨害风化案进而发现业者涉行贿,2014年签分他字案,后来即因职务调动,由其他检察官侦办此案。本月8日,林仲斌违反监听案判决有罪,17日随即爆发行政院前发言人陈宗彦案,引发外界联想,但林仲斌本人不做回应。
判决指出,林仲斌2011年为台南地检署黑金专组检察官,南检2011年9月15日立案调查时任台南市政府警察局邱姓派出所长疑似贪瀆案,由林仲斌指挥侦办,林发交给检察事务官陈能群及支援办案的郭姓等员警调查搜证。
郭姓员警2013年1月8日晚间监听得知酒店业者王孝玮当晚派5名酒店小姐到北海KTV出场,请民间友人戴手表型密录器乔装卖槟榔小贩进入北海KTV包厢搜证,郭请示陈能群获准后,再致电请示林仲斌是否可行,林表示同意,该男走进北海KTV包厢后,询问在场人士是否需要买槟榔,因此录得吴岳辉、李宗荣和酒店小姐对话,随后将摄录檔案传给郭姓员警。
郭姓员警隔天把檔案带回台南地检署,陈能群和郭姓员警看过摄录檔案后,由陈向林仲斌报告并交付檔案。同年3月15日检察总长收到匿名信件,检举吴岳辉、李宗荣等检察官找女陪侍饮宴,要求吴解释为何在检举信件光碟中,录到他和一些女生的声音,吴岳辉才惊觉当时在北海KTV包厢遭窃录,因此向台南地院自诉林仲斌、陈能群等人。
林仲斌否认违法监听,解释当时只同意该名民间友人偽装槟榔小贩进入包厢,目的在扫视在场人士,而非取得在场人士对话内容,他也说明,KTV包厢不算是隐私场所,因此不受《通讯监察法》保护。
合议庭认为,KTV包厢属于隐私空间,法律未授权警方或线民随意进入搜证,何况北海KTV大楼1楼至3楼设有15支监视器,甚至有监视器正对着吴岳辉等人所在的包厢,调阅监视器檔案即可比对进出人员,无须入包厢窃录,认定林仲斌构成违法监听罪。
合议庭指出,林仲斌虽为违法监听一事表达歉意,但吴岳辉并不接受,双方也没达成和解,吴岳辉请求判处林1年徒刑,但合议庭认为太重了,判刑8月,缓刑2年,林仲斌对判决结果不做回应,至于是否上诉,将等收到判决后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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