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航空董事长张纲维因不满远航被废除执照,前年对交通部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官撤销废照处分,并强调若不同意復飞,他要另外提起国家赔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后判决张败诉,驳回他请求,他提上诉,遭最高行政法院驳回确定。
远航在2019年12月12日对员工公告:「本公司因长期营运亏损,资金筹措困难,经公司通知,将于12月13日起停止一切飞航营运。为保障同仁权益,本公告视同资遣通知,同仁的最后在职日为12月13日」。
远航也在公司网站公告:「本公司因长期营运亏损资金筹措困难,将于12月13日起停航,造成旅客的不便,敬请见谅」民航局依据这些事实,认定远航无预警停业,违反民用航空法规定,裁处300万元罚锾,并废止原告民用航空运输业许可、注销许可证及获配航权。
张纲维不服以远航公司名义提行政诉讼,北高行政法院认为,远航违反民用航空法的规定明确,交通部废止原告民用航空运输业许可,于法有据处分,且没有违反信赖保护原则、比例原则、平等原则,判决驳回诉讼,张提上诉,遭最高行政法院驳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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