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7岁黄姓学童,去4月间到校外上柔道课,遭教练何聪乐与廖姓学长两人轮流重摔十几次,导致其头部重创不治,台中地检署依伤害致死罪起诉何男。台中地院认为何男为迫使黄童服从训练指示,以极为不当的训练行为造成其不幸去世,且犯后否认犯行,尚未与对方和解,去年6月29日依伤害致死罪判刑9年。事后教练及检方均上诉,遭高分院驳回。

根据一审判决,自2015年起,何男在中市丰原体育馆教授柔道,不收费用,黄童去年4月8日去学柔道,何男于同年4月21日在道馆,安排黄童与已学柔道5年多的廖童对摔,并指示黄童要被以柔道招式「双吊袖」摔100下,黄童拒绝;何减少为50下,黄童仍不接受,何以柔道招式将他压制在地,直到同意45下才放开。

廖童依指示对做「双吊袖」45下,黄童在过程中哭喊:「我的脚」、「我的头」,拒绝继续,何说再不起来,每3秒就加做1下,黄童骂:「教练是大笨蛋」。廖童继续做「双吊袖」1、2下后,黄童卧地拒绝继续。

过程中,黄童曾说「头很痛」,要归还柔道服腰带,何竟说「是假欸」,黄曾呕吐,头部撞地多次,何继续摔、廖童也依指示紧接重摔。不久,黄卧地张眼即没有反应。

黄受到颅内出血、头皮瘀伤、头皮及四肢多处擦挫伤、中枢衰竭、昏迷指数为3分等伤害,经送医急救后,仍于同年6月29日21时8分左右,因颅内出血、硬脑膜下腔出血、脑疝导致中枢神经衰竭死亡。

一审法官审酌,何并没有柔道教练证,仍担任柔道教练,为迫使黄服从其身为教练的训练指示,竟以极为不当的训练行为,使黄童受伤害导致在幼小年纪不幸去世,亲属蒙受丧亲之痛,创鉅痛深,犯后始终否认犯行,未与黄童父母和解,依犯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致人于死罪,判处徒刑9年。

二审合议庭法官认为,何男做数次柔道动作有伤害的不确定故意,加上何男始终否认犯行,还辩称男童身上伤势训练前已受伤或自撞,且仍未与家属达成和解,认定一审量刑妥适,驳回何男与检方上诉,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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