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男子去年2月在某论坛PO出「熟女华华姐个人工作室」提供半套、全套服务,媒介自己的女性友人做性交易,网路警方看到后扮成顾客,约好以2千元做半套并一举逮人;法官认为男子先前就曾因妨害风化遭判缓刑,如今不知悔改,法官判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罚金。
判决书指出,桃园38岁男子在去年2月20日在捷克论坛网站上,刊登标题为「三重.新庄(泰山区新人)熟女华华姐个人工作室」,刊登「服务时间:中午12:00-凌晨00:0、0费用说明:30分钟/1500 60分钟/2000」并公开联络方式,为李姓女友人媒介性交,警方在网路巡查勤务后主动联繫男子并约定以2千元让女子做半套服务。
法官审酌男子先前曾因同类型妨害风化案件,遭判有期徒刑3月、缓刑2年,现仍于缓刑期内仍不知悔改,为一己私利再度媒介女子为性交行为以牟利,败坏社会善良风俗,兼衡其智识程度、犯罪之动机、目的、手段、期间、参与程度、智识程度、家庭经济状况,依意图使女子与他人为性交之行为,而媒介以营利,处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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