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检察署今年2月初将国安局前上校组长刘冠军名下之台积电等4檔股票嘱行政执行署士林分署执行,以针对其未扣案犯罪所得追徵其价额,经执行署士林分署查扣进行委卖后,日前全数卖出,扣除相关税费后,实际取得款项1亿2904万6531元,连同扣收部分股票之减资款11万954元,合计成功追徵之价额为1亿2915万7485元。

1999年间刘冠军涉嫌利用职务之便,陆续侵占「奉天专案」近2亿元,并于案发后立即潜逃出境,刘冠军迄未到案,致无从追诉其犯行。士林地检仍向法院声请单独宣告没收刘冠军与其妻子名下财产并追徵价额。

经士林地院裁定准许没收刘冠军未扣案之犯罪所得1亿5404万5007元,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没收或不宜执行没收时则追徵其价额。案经确定后,士林地检即依此裁定,查扣刘冠军帐户之存款外,另将先前所查扣刘冠军名下之台积电、联电、华邦电、云辰等4檔股票嘱托士林分署执行。

由于上开股票存放于集保帐户长达20多年,士林分署于收案后第一时间紧急启动刘冠军集保帐户内股票之追徵作业,将这20多年所生之股息股利全数一併查扣(包括云辰股票因减资而须退还之股金11万954元),并与士林地检及国安局召开联繫会议就委卖细节取得共识,随即核发执行命令委托臺银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凤山分公司代为变卖。

刘冠军集保帐户股票包括联电19万837股、台积电20万8309股、华邦电46万3669股、云辰9万9858股,合计高达96万2673股。其中台积电目前每股单价已逾500元,因每日投资人委托交易之额度有所限制,且为避免大量一次卖出导致股价波动过剧,经士林分署与台银密切联繫追踪,陆续于5个营业日分批完成变卖,每股成交价亦维持在该日平均行情之上,成功追徵之价额为1亿2915万7485元,追回刘冠军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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