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华人民主书院协会在中正纪念堂举办艺术展,展示一只3D列印「耻辱柱」,但却遭男子李振豪泼黑漆,检方查出另2人陈谚辉及黄煜翔是共犯,将李男等3人起诉,台北地方法院依毁损他人物器罪各判处3月到4月徒刑,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控,陈谚辉平时与中华统一促进党乾隆党部成员互动密切,见华人民主书院协会在中正纪念堂主办跨境艺术展,因而心生不满,遂与李振豪、黄煜翔共同计画毁损。

去年6月12日上午5点多,陈谚辉出资1万元为酬劳,黄煜翔负责谋划安排路线,由李振豪于同日7时30分许搭乘计程车先前往购买黑色喷漆1瓶,再搭乘同车继续前往中正纪念堂,于同日8时许抵达目的地下车。

李男徒步走向民主大道广场,持甫购买之黑色喷漆,朝华人民主书院协会秘书长黄曼婷筹划放置该处之展览品「耻辱柱」喷洒。

台北地院认为,3人破坏之艺术品价值高达75万元,价值甚高,且本案事涉政治及意识型态等因素,致被害人无法与被告3人达成和解,惟念及陈谚辉等3人坦承犯行之犯后态度,将陈判处可易科罚金之刑4月,李及黄各判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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