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区2岁男童恩恩去年4月染疫过世,恩恩爸指控救护车81分钟后才抵达,延误就医害死儿,提告新北市长侯友宜、卫生局长陈润秋、消防局长黄德清、消防局救灾救护指挥中心主任李宇松过失致死、废弛职务酿成灾害等罪,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定罪嫌不足,上月24日予以不起诉。对此,恩恩爸将委请律师声请再议。
恩恩爸委任律师王妙华表示,检方侦查程序均以「证人」身分传唤恩恩爸,但依据刑事诉讼法,证人无权请律师陪同出庭,仅能被动回答提问,造成恩恩爸没有机会委请律师向检方完整陈述法律主张。
王妙华说,恩恩爸不是本案初始告诉人,但检方上月10日将恩恩爸列入告诉人后,恩恩爸有权委任律师作为告诉代理人,但检方却径自结案,没有给予恩恩爸委任代理人机会,违法剥夺诉讼程序利益,因此恩恩爸迫于刑事程序规定,必须声请再议。
恩恩爸表示,不起诉处分书以分层负责为由,认定侯友宜等官员不是第一线执勤人员,让官员得以卸责,让他十分失望,他强调,监察院公布报告已明确确定市府有重大疏失,但市府至今未承认错误,消极态度令人心寒,因此决定声请刑事再议,使刑事侦查程序与正在进行中的国赔诉讼併进,希望市府不要再闪躲卸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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