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大生A去年与朋友一起到台中一处夜店狂欢,隔天酒醒发觉自己仅穿着一条内裤,还在房内垃圾桶看见保险套的垃圾,惊知遭人侵犯,报警处理才顺利查出嫌犯为当晚一起喝酒的魏姓男子。台中地院审结,依乘机性交罪,判处魏男1年10月,缓刑4年,另需缴纳10万元给国库。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魏男与A女于2022年4月9日晚间与共同朋友一同前往台中一处夜店饮酒狂欢,后来A女喝醉无法自行站立,魏男与A女的友人一同送A女回租屋处,A女友人先行离去后,魏男竟乘机脱下A女的衣物性交得逞后离去,直到A女隔日睡醒发觉自己只穿着内裤,房内垃圾桶还有保险套垃圾,才惊觉遭侵犯,立即通报学校老师并报警处理。

台中地院审理时,魏男坦承犯行,法官考量魏男认罪,能正视自身错误,已经与A女达成和解并履行等情状,认为判处最低刑期仍嫌过重,故依法减刑,但魏男只为了逞个人欲望,趁着A女酒醉无法抗拒之际做出性交行为,严重侵害了A女的性自主权,影响其身心发展,酌情后,依乘机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月,缓刑4年,并需于判决确定的6个月内向国库缴纳10万元,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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