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女子在丈夫阿吉(化名)的电脑中发现黎姓女子的裸照及身分证,2人还甜蜜同游越南,她要求黎女与阿吉分手,却得到她与阿吉是真爱的回应,让她气得控告黎女侵害配偶权。苗栗地院审结,判黎女须赔偿2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女子主张,与阿吉为夫妻,目前婚姻关系存续中,但2021年6月起阿吉对她的态度变冷淡,经常在晚上外出,直到凌晨4到5时左右回家,她查看阿吉的电脑后才发现,里面存有多张黎姓女子的裸照,并存有翻拍黎女身分证配偶栏背面的照片。
女子说,她质问阿吉,阿吉否认与黎女为男女朋友关系,但她后来才得知2人早已交往,还于2022年9月间先后搭机前往越南旅游后,再一起搭机返台,甚至她要求黎女与阿吉分手时,黎女还呛声表示,「我与阿吉是真爱」等语,让她大受打击,夫妻感情也消逝殆尽,认为黎女的行为严重破坏她的婚姻,依法向其求偿100万元。
对此,黎女称,自己为越南籍人士,在台经营养生馆因而认识前来消费的阿吉,2人日久生情交往后一阵子后,阿吉才坦承已婚身分,当时她因不想破坏他人家庭,曾立即提分手,认为并无故意侵害阿吉妻子的配偶权。
苗栗地院审理时,法官勘验黎女与阿吉妻子的通话译文,发现黎女自承与阿吉交往时,早就知情阿吉已婚,故不採信黎女说词,酌情后,判黎女须赔偿阿吉妻子2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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