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票金近期股价随着股东过户日逼近,呈现大幅波动,外资3/14开始大举出脱国票金,累计6个交易日卖超1.39万张,股价虽然带量连跌3天,但加码者眾,昨天反而收復3月13日的低点。而在这6天外资抛售中,单日成交量出现罕见的2.95万张,且日均量高达2.1万张,外资你丢我捡明显,撇除旺旺集团及耐斯集团两大集团买盘外,赫然见到臺企银、第一金及彰银等官股银行跟着抢单,官股的角色令人质疑,原本应该中立的角色,却似乎要将官股成为关键的第三者,更踩踏「金金分离」的红线。

目前13席国票金董事席次中,旺旺集团则握有7席过半席次外,耐斯集团及官股行库各有2席一般董事及1席独董。

依金控法第16条的规定,同一人或同一关系人拟单独、共同或合计持有某一家金融控股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超过10%者,应事先向主管机关申请核准。而同一人或同一关系人持股超过5%者,应向主管机关申报,之后累积增减逾1%者,亦须办理申报。依此规定,民国100年财政部指示八大公库银行买入国票金股权逾16%,却未依法事前取得金管会核准,已有适法性的疑虑。此项违法争议,随着后续土银、兆丰银及华南银于市场出售其国票金持股,整体公股银行对国票金持股降至报载8%左右,本来已逐渐地淡化,但近期官股再度大举加码国票金,是不是应该先向主管机关申报或申请核准,以避免出现争议。

此外,金融界认为,金管会一直推动「金金分离」政策,避免产生「竞业禁止」与「营业秘密外泄」等问题,但一银及合库为民营金控国票金法人董事,并参与董事会运作,同为市场竞争关系的金融业者,恐与不公平竞争、利益衝突、营业秘密外泄、不当竞业等与金管会推动的「金金分离」原则相互衝突,主管机关对于官股行库介入民营机构董事选举,应该更谨慎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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