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2月份发生高中生轻生事件,家长日前泪诉学校逼孩子走上绝路,要求台中市教育局严查。教育局24日表示,校方对此事处理态度消极,校长、主任教官、教官及学务创新人员等本案所有相关人员,全数调离现职。
教育局强调,若经查证后,所属人员有不当管教、违法体罚学生等行为属实,将依教师法相关规定严办,并得追究学校相关人员疏失责任,从严究办,绝不宽贷。
教育局表示,由于校长也是本案调查的关系人之一,为让他专心面对访谈,并使调查过程公正客观,因此将他调离现职,借调至教育局服务,校长职务则派人代理。
至于该校学务主任,因为具有老师身分,是否停聘接受调查,依教师法第22条规定由校方召开教评会决定;相关人员被调离现职之后,教育局随即调派人力支援,以利校园安全及学务工作运作。
教育局指出,本案学生在今年2月轻生,教育局深感遗憾与痛心,但校方未能及时正视学校师生心声;教育局掌握部分师生为该学生抱屈的留言,再三督促校方展开调查,正式发文要求校方儘速召开相关调查会议,学校才在3月10日召开校事会议,决议筹组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教育局在3月23日进一步发函要求校方,对于外界指学务人员疑有霸凌及不当管教等情事,应依相关规定向教育局进行校安通报,校方于昨日完成通报,将依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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