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表示,天瀚科技公司前因有证交所营业细则第49条第1项第1、3款及第49条之2第1项第4款规定情事,其上市有价证券经列为变更交易方法并採行分盘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在案。嗣查天瀚最近期公告申报之财务报告显示,净值已不低于财务报告所列示股本十分之三且无签证会计师出具继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之查核报告情事,惟其仍有本公司营业细则第49条第1项第1款规定应予变更交易方法情事,证交所已公告自112年3月28日起取消其上市有价证券分盘集合竞价之交易方式,惟仍继续对其上市有价证券列为变更交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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