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北区某托婴中心被检举托育人员不当照顾幼童,昨天市府社会局派员调查后,发现确有不当照顾情形,除依《儿童与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裁罚托婴中心20万元、托育人员6万元外,也终止与该中心的准公共托育服务合作契约,后续将协助家长转托至其他托育资源,以维护送托权益。
社会局表示,经检视监视录像后,发现该名托育人员确实对照顾的幼儿,有「吐了又再喂饭」及「罚站」等不当照顾行为,除依违反儿少权法裁罚6万元外,还将函请托婴中心立即停止其职务并终止劳动契约,同时命该托育人员2年内不得于儿少褔利机构担任工作人员,该局也通报卫生褔利部托育整合服务系统不适任托育人员列管注记,确实保障儿童的权益。
社会局还说,该托婴中心未善尽人员监督管理责任,有妨害儿童身心健康的情形,依违反儿少权法裁处托婴中心20万元罚锾,并命1个月内限期改善;另查该托婴中心主管人员经常性未到班服务,也依儿权法命其限期改善。
社会局指出,该托婴中心于签定准公共服务契约期间违反相关规定,该局已要求限期改善达2次以上,因此从本月26日起将终止与该托婴中心的合作契约,依规定该中心自终止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提出签约之申请;后续也将协助家长媒合邻近符合准公资格的托婴中心或居家托育人员,以维护送托家长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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