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人夫阿宽(化名)外遇,多次与小三发生性行为被元配抓包,还遭到小三威胁,要求他放弃家庭,让元配大受打击,愤而控告小三求偿抚慰金100万元。花莲地院审结,判小三要赔偿25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元配主张,与男子阿宽于1997年间结婚,育有2子女,后来阿宽开设公司后与女子A有密切业务往来,2022年7月间她质问阿宽后,阿宽才坦承从去年5月起多次与A女发生性行为,A女还会以事业作为威胁,要求他放弃家庭,继续交往。
元配指控,A女明知阿宽已婚,仍选择与阿宽亲密交往还多次发生性行为,因自私纵欲而破坏她的家庭与婚姻,她所承受的精神痛苦难以笔墨形容,依法向A女求偿100万元精神抚慰金。
对此,A女辩称,此案的证据是她与阿宽的录音对话,但认为并无法从该录音檔案得知她做出何种侵权行为,且她长期上大夜班,服用精神疾病药物,当时是不堪元配的骚扰,才会承认与阿宽发生婚外情,再加上阿宽自承不举,她实在不可能与阿宽发生性行为。
花莲地院审理时,法官勘验录音檔案,发现对话情境中,可见为元配带着阿宽到A女家中质问发生婚外情一事,A女则责备阿宽为何与她发生婚外情后,选择站在元配那方等语,均可认定A女的行为已经侵害阿宽妻子配偶权,酌情后判A女须赔偿25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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