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农产品种与技术进一步外流,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19)日审查「植物品种及种苗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增列禁止输出入之管制情事等,今顺利出委员会审查,未来农产品种若外流,最高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及併科新台币300万元罚金。
2021年3月大陆以防检疫为由暂停台湾凤梨输入,当时也爆出大陆已有种植台湾研发的金钻凤梨(台农17号),今年3月再传台湾研发的芒果凤梨(台农23号)在大陆种植。
针对国内农产品种屡传外流,品种外流的讨论浮上台面,但由于都是从大陆新闻媒体报导,农委会难以查证,也难进一步裁罚。
农委会副主委陈骏季指出,根据现行的「种苗法」规定,种苗的收穫物或其直接加工物应准许自由输出入,但因国际条约、贸易协定或基于保护植物品种之权利、治安、卫生、环境与生态保护或政策需要,得限制输出入。
本次修法则新增规定,有妨害国家安全、利益或影响农产业整体发展 者,得禁止输出入,即现行规定须正面表列管制的种苗才可以主张相关权利,修法后则不限品种均可公告禁止输出入。
陈骏季指出,若违反公告规定,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币6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金;另外也新增法人两罚规定,因为过去外流品种多属个人行为,现在有些品种外流是以公司法人的形式进行,若被抓到,所属法人连带科以罚金。
陈骏季也说,之后也会加强边境查缉来防堵品种外流,也会以X光检查手提箱、行李等方式,也就是比照非洲猪瘟的边境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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