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长陈之汉2019年南下插旗,与健身工厂爆发租屋纠纷,直播时大酸健工「卑鄙、抢租、炒股票」挨告公然侮辱、加重诽谤并遭求偿3300万元。一审判馆长无罪,二审高雄高分院20日宣判,馆长依然无罪。
馆长2019年10月17日在YouTube直播时批评「健工打给屋主以两倍价钱抢租」,还以「卑鄙」一词辱骂柏文公司、陈尚义、健工总经理陈尚文。该年11月1日直播时又批「健工是炒股票的嘛、最近股票不好嘛」、「高雄富二代」、「我们没有爸爸可以靠」,遭健工提告公然侮辱及加重诽谤罪。
一审法官表示,房东及南下负责签约承租馆场的股东告知签约当日恰好有一家上市健身房致电表示欲以高价承租之事,且经证人证述,足认陈之汉所述内容为真。
至于馆长所使用「卑鄙」等语固是负面用语,但他评论的事情并非全然杜撰,部分用语也非纯属抽象谩骂或嘲弄,就算让陈尚文等人感到不快,仍应属言论自由保障的范围,因此不构成公然侮辱罪,这部分判决无罪。
又脸书粉专「靠北健身界」有多篇发文提及健身工厂与员工关系的变更导致争议,另财经媒体亦曾有报导柏文公司挂牌后股价大幅涨跌状况等,法官认为这些资讯都是公开而眾所周知,且为可受公评之事,馆长并不构成侵害他人名誉。
至于馆长被控妨害营业信誉罪部分,因健身工厂提告时已超过6个月告诉期间,判决不受理。
健工不服上诉,馆长3月底南下再度亲自出庭,和健工委任律师面对面辩论。健工律师指馆长为了在南部展店,刻意以不正确讯息让外界对健工有负面评价,是挟怨报復。馆长依然强调,所言属实。
二审法官依然认为馆长言论属「可受公评之事」,妨害名誉部分无罪确定,妨害商业信誉部分,馆长言论未损及健工营业信誉,撤销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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