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狮子乡枫林村1处山坡地经光电业者申请开发后,居民担忧会发生土石流危害到部落安危,因此希望工程停工,族人21日更聚集屏东县政府前举布条表达诉求;对此,屏东县长周春米强调,县府一定和部落族人站在一起,在未获得部落同意前,绝不会核准光电使用。
枫林村长宋铭德指出,光电开发区就位在枫林部落正上面,若雨季一来,可能会发生土石流,且业者在开发前没有知会部落,直到上百人连署要求停工的陈情书递给县府后,业者才主动在部落举办说明会,但仍无法弭平居民疑虑。
居民希望县府能退回这起光电申请案,并要求业者能赶在汛期来临之前,恢復已开挖山坡地的绿美化工程。
对此,屏东县政府21日由城乡处副处长吴哲玮代表接受陈情书,并转达周春米的话强调,「县府一定和部落族人站在一起」,并强力要求厂商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在未获得部落同意之前,绝不会核准光电使用。
吴哲玮表示,厂商依照法令规定申请,村长与部落会议之前同意,县府函文有表示因为邻近聚落,厂商一定要获得族人同意,县府才会同意光电使用。
目前厂商施作的是水土保持,目的是为了保护坡地开发时的安全。如果光电案若不能得到族人的认可,县府一定站在族人这边,不会允准做光电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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