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黄姓男子先前透过网路游戏认识年仅9岁的女童,还偷溜进女童的家中与其发生性行为,直到女童父母察觉,气得带着女童前往医院验伤提告。新北地院审结,依对于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判处黄男有期徒刑4年4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40多岁的黄姓男子2021年透过网路游戏认识年仅9岁的女童小花(化名),2人为了获得游戏奖励,便在网路上互称老公老婆,不仅如此,黄男还藉机前往小花的家中,趁小花父母不在时,与小花发生性行为,直到小花父母知情后,立刻带着小花前往医院验伤并向黄男提告。
新北地院审理时,小花证称,认识黄男时有想对方说自己是准备升国小五年级的学生,黄男则自称15岁,2人会在游戏上互称老公老婆,黄男也知道她的抖音帐号,是她主动约黄男见面,发生性关系后还一起打电动,起初2人约好寒假再见面,但黄男称自己要回国外,才没有再约下一次见面。
黄男则辩称,小花称自己17至18岁,坦承的确与小花在网路上互称老公老婆,该行为仅止于游戏间的角色扮演,2人现实生活中见过面,但仅维持朋友关系,绝对没有发生性行为。
但法官勘验黄男与小花的对话纪录,发现2人互传,「我很想你」、「爱你」、「我也爱妳老婆」、「我要妳长大嫁给我」、「老婆扭动」、「老婆呻吟」等语,此外黄男也与小花串通何时进入家中,才不会东窗事发等行为,故不採信黄男说词,审结后,依对于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处黄男有期徒刑4年4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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