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国税局4月21日起,陆续以挂号寄发111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纸本税额试算通知书及相关书表;或以邮简或简讯方式,通知民眾利用凭证或行动电话认证自行至财政部电子申报缴税服务网站下载税额试算书表加密PDF电子檔案。
但国税局也提醒,有三种情形者,国税局不另行寄发纸本通知书,仅採邮简或简讯方式通知:一、111年申报110年度综合所得税时,自行以凭证((含自然人凭证、金融凭证、「健保卡及密码」及行动自然人凭证)或行动电话认证,办理税额试算线上登录完成申报者。
二、于去年申报110年度综合所得税时,自行以身分证统一编号搭配线上验证码,办理税额试算线上登录完成申报,且111年度经试算无应自行缴纳税额或应退还税额者。三、110年度综合所得税适用税额试算服务作业,惟未採用者。
北区国税局也同时说明纳税义务人111年度综合所得税符合税额试算案件的缴(退)税方式:一、缴税案件:于缴纳税款后,即完成111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收据联为缴纳凭证,免再送交国税局。
纳税人可利用电子支付帐户、行动支付工具、现金(票据或ATM转帐)、信用卡、委托取款转帐或晶片金融卡、活期(储蓄)存款帐户即时扣款等方式缴纳税款。以现金缴税者,于112年5月1日至5月31日持国税局寄发的缴款书,至代收税款金融机构(邮局不代收)缴纳。缴纳税额在3万元以下,也可以至四大超商缴纳,或以自然人凭证或经注册的健保卡,至四大超商多媒体资讯机查询列印缴纳单缴纳。
至于退税案件及不缴不退案件,线上登录者可以凭证、行动电话认证或纳税义务人的「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线上验证码」为通行码,至财政部电子申报缴税服务网回復确认。至于电话语音确认,纳税义务人110年度结算申报以本人帐户完成缴(退)税且111年度亦选择沿用该帐户办理退税者,得以市话拨打免付费电话(0800-000321)语音回復确认。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