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矫正署嘉义监狱一名受刑人阿勇(化名),去年5月清晨趁狱友熟睡之际,竟把手伸入狱友的被子内,隔着裤子抓、扯狱友的下体,狱友在过程中被痛醒,不甘受辱报警提告;法官依犯乘机猥亵罪,判处阿勇有期徒刑8月。
据判决书指出,阿勇(化名)因案在监狱服刑,去年5月23日上午6时许,阿勇趁邻近狱友熟睡之际,竟伸手进入狱友被子里面,隔着裤子抓、扯狱友生殖器,对其猥亵得逞,案经检察官侦查起诉。
法庭审理时,阿勇坦承当日有碰到狱友的身体,但辩称当时是在叫他起床,没有摸到他的生殖器,并否认先前递交监狱的陈述书内容,「那不是事实,是别人帮我代写的」。
而狱友出庭时证称,当时感觉自己被摸,直到痛得惊醒才发现被猥亵,醒来后质问他「为什么摸我」,「但他不讲话,有种让人感到奸笑或傻笑的态度。他侵犯我的时候,让我觉得不舒服」。
法官认为,依一般社会通念,阿勇行为应认已足以诱起、满足性欲,而使狱友感到嫌恶或恐惧,属乘机猥亵行为无疑;法官审酌其经济状况普通、多项犯罪前科,犯后否认犯行等一切情状,依犯乘机猥亵罪,判处阿勇有期徒刑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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