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大同区重庆北路某建物今天发生3岁女童意外坠楼身亡事件,有民眾看到7楼住家有女童抓着窗户,但女童父亲外出不在家,不料发生憾事,警方将送北市府社会局裁处。

警消晚间8时许获报后,立即派员到场处理,伤者头部外伤、意识不清,立即送马偕纪念医院抢救,但伤重不治。

根据调查了解,案发时有民眾看到事发住家窗户开启,女童抓着窗户相当危险,立即请警卫帮忙处理,但警卫刚到现场时,女童就意外坠楼。

女童和父亲一起居住,案发时女童父亲去管理委员会开会,家中没大人,女童父亲得知噩耗后立即陪女童就医,全案警方将移送台北市政府社会局裁处,至于是否涉及过失致死,也将送交检方裁定。

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父母不得使6岁以下儿童独处,违者处新台币3000元以上、1万5000元以下罚锾;

中华民国刑法规定,因过失致人于死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万元以下罚金。(编辑:李明宗)11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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