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台中市民眾整建维护老宅外墙及外部环境,台中市政府都市发展局112年度编列1,000万元预算,补助相关都市更新案规划设计及施工经费。今年度补助案分2阶段受理,即日起开放申请,第1阶段至6月30日截止,第2阶段收件至9月30日止,欢迎踊跃申请。
都发局表示,台中市许多老旧建筑透过房屋外观微整形即可创造经济价值、美化市容并活络地方。为提升城市竞争力及促进地方发展,都发局除每年受理民眾申请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补助款外,自103年度编列「台中市都市更新整建维护补助」至今,民眾回响踊跃,歷年申请案件如长生金融大楼、中央书局、台湾仕绅馆、双美行旅、富乐旅店、吴眼科旧址、日日新戏院、惠宇公爵大厦等,透过整建维护方式,改善建物外观、美化外部环境,提升建筑物使用安全与生活品质,并增进观光与经济活动。
都发局说明,都市更新整建维护补助范围为位于台中市都市计画范围内屋龄20年以上的合法建筑物,属「连栋透天或独栋透天式建筑物接续达5栋以上」、「3层楼以上双併式建筑物2栋以上」或「6层楼以上整幢建筑物」。如位于台中市已划定的优先整建或维护更新地区者,可不受前述建筑物型态的限制,补助对象包含公寓大厦管理委会、都市更新团体或机构。
都发局指出,有关补助项目包含社区道路绿美化工程、骑楼整平或门廊修缮工程、无遮檐人行道植栽绿美化、舖面工程、街道家具设施、立面修缮工程(含空调与外部管线整理美化、广告招牌拆除及铁窗拆除费用等)、外观绿美化工程、维护公共安全必要的公用设备修缮及更新、增设或改善无障碍设施、增设升降机设备、提高建物耐震能力及其他经台中市都市更新及争议处理审议会审议通过并经都发局核定者等。
本补助案分2阶段受理,第1阶段至6月30日截止,第2阶段收件至9月30日止,邮寄送件者以邮戳为凭,亦可现场收件。各阶段受理期间如补助预算经核准用毕将另行公告不再受理。有关补助方式、受理期间及补助范围项目等详细资讯,可至都发局网站查询。(台中市政府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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