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源头减量,桃园市配合行政院环保署在去年4月颁布「1次用饮料杯限制使用对象及实施方式」的减塑政策,桃园市目前约有989间饮料店、连锁咖啡店业者,今年7月1日起,业者将不得再提供塑胶1次用饮料杯给民眾,违者将依废清法开罚,最高恐面临6000元罚锾,若限期改善未完成者则可按日连续处罚。

环保局指出,近年来国际上提倡减塑,环保署早前已禁用部分塑胶杯,公部门、公私立学校、百货公司业及购物中心、量贩店业、超级市场业、连锁便利商店、连锁速食店及有店面的餐饮业等8大场所已于2019年8月8日起禁止使用。桃园自去年底着手规画禁用塑胶1次用饮料杯实施日期,经多次与辖内饮料业者沟通、电访及现场调查,最终决议于7月1日禁止使用。

环保局说,与辖内饮料业者沟通后,有掌握业者塑胶杯库存去化及政策期程预告,并召开研商会议说明及讨论,业者皆表示愿意配合减塑政策推动,呼吁民眾自带环保杯买饮料,预估政策实施后1年可减少使用7260多万个塑胶杯。环保局长陈世伟表示,新规定施行前市府会持续宣导政策、呼吁店家配合,改使用纸容器或提供循环杯租借服务等。

环保局提醒,全市饮料店将从7月1日起禁用1次用饮料杯,违者将依《废弃物清理法》第51条第3项规定,处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限期改善仍未完成者,可按日连续处罚。

环保局另提及,今年1月起连锁便利商店及连锁速食店皆有提供循环杯借用服务,目前桃园市共计有241家门市加入行列,呼吁民眾购买手摇饮时可自行携带环保容器盛装或选择使用桃园循环杯,一起为减塑及环保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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